第九十二章 人世间的你和我_凝香知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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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人世间的你和我

  方刈听我说完,倒影着一片华胥之景的眼中光华漫转,唇边是止不住的笑意,“对。”

  我惊喜:“真的呀!”

  “直观感受变成了立体感受,仿佛亲眼见到了这样一个人。”

  “对对对!”我忙不迭道,“像有一个立体的轮廓,总之能感觉到。”

  “我好开心啊。”他摸着我的头发,“小怜真聪明,怪不得如此灵气十足。”

  “嘻嘻嘻~”我蹭在他怀里,他开心,我也很高兴。

  “以后比我还厉害了,会不会不要我?”

  方刈声音里有些忧郁,我赶紧安抚他:“当然不会啦!我就喜欢你,想跟你一起,想照顾你,怎么会不要你呢。虽然现在都是你在照顾我……而且,而且你这么强,我什么时候才比得过你嘛!”

  他蹭在我耳边低低笑着,捏起我软软搭在他身上的手腕,“以前和别的女人谈恋爱,再漂亮性感也唾手可得,可是小怜……”

  “那你松手!你这个混账,人渣!”我狠狠挣了一下,知道他不敢使蛮力,卯足劲推开他的手臂,一下躲到了角落。

  奇怪了,我以前不在乎的啊。

  “再漂亮性感也唾手可得”……这句话实在太刺激人了,我很想跑走,又担心伤害他的心情,站在角落握紧了拳头和他对峙。指甲深深地嵌进掌心,我咬紧嘴唇,一言不发,凶巴巴地瞪着他。

  “我不是那个意思。”方刈很无奈,“怎么忽然就生气了。”

  “那你去找不会生气的啊!”我一副穷凶极恶的刁蛮嘴脸,“我就是这样的了!又丑又蠢,什么都不会。”

  他头疼地叹气,“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?”

  “你刚才自己说的啊,以前的女人漂亮性感,意思不就是我又丑又蠢吗?”我躲到落地灯后,一点也不想迎接步步进逼的他。

  他穿着我为他做的那套衣裳,在橘黄色的灯光下,好似穿行于华丽庭燎间的王族公子;而我——正像那只大路中央拦住他那辆响着清脆銮铃的马车的、灰扑扑的弱小螳螂。

  我下意识往黑暗中又藏了藏。

  方刈失笑,“你和她们怎么一样?”

  “对啊,不是大明星就是超级模特、千金小姐,”我冷哼,“当然和我不一样。”

  “世人眼中的女神我确实唾手可得,但小怜是‘天风吹下步虚声’的瑶池仙子,我仰慕还来不及。”他见我不肯出来,只得站在几尺外与我解释,“我不认识你、不了解你则罢了,顶多觉得你长得精灵可爱。若是知晓你的过往,或许还会对你不屑一顾。可我很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人,难道你愿意用通明万物的清醒作为交换,变成世人心中的庸俗女神?”

  我呆住。

  我,确实不愿意。

  “不要拿自己和普世价值观里的出色女人做比较。漂亮性感能力优秀的女人,我认识很多,我不需要,更谈不上多喜欢。我想要的是你这样,温柔善良、聪明通透,会说出‘万古如长夜’这种话的人。”

  对他长篇阔论的表白有些羞赧,我别过脸,小声道:“这种话,你认识的很多人都懂。”

  “是,但是他们未必会像你这样经历了恶,还能单纯地心怀善意。你知道为什么人会变得庸俗吗?因为经历磨难,如果没有一颗通透且怀有善意的心,磨难很容易让他们扭曲,让他们成为下一个施加恶的人;因为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,人的本能是不计代价地活下来,活得更好。”他走近两步,朝我伸出手,“你已经很好了。”

  肉麻的情话说完,方刈走进昏暗的角落牵起我的手,我扭扭捏捏地跟他重新坐回窗边。

  想起刚到林夕遥家里住下时那些颓唐心情,我低着头,毫无底气地说:“我觉得自己挺龌龊的,被你抛弃了,马上就去攀附别的男人……为了活着为了苟且偷生,一点底线都没有……即使猜到你可能是故意为之,还想要通过博取林夕遥的好感让他保护我……我简直,简直就是个人渣……”

  “想活着有错吗?”方刈打断我逐渐疯狂的话,“你是杀人放火还是坑蒙拐骗了?你害人了吗?”

  “我害的人还少吗……”

  “我不杀伯仁,而伯仁因我而死。”他淡定地说着,仿佛早已看惯人间吉凶祸福,“没有你,他们的人生照样会有其它不如意事,他们的命运不是你决定的,是天道决定的。你怎么能拿世间缘法当成自己的过错,还因此陷入深深的自卑呢?”

  “可是我明明自己一个人也可以的……”

  “你的见识和经验明明告诉你,你一个人,不可以。”方刈定声音愈发冷肃,“小怜,你又忘了我和你说过的话了。”

  “什,什么话?”

  “那次陪你买完口红,我和你说的那些话。活着不是错,生存不是错,能力不足也不是错。认清自己的长处和不足,以此保护自己的身家性命,保护自己的精神和灵魂,是所有人都应该学会的技巧。你懂得这样选择,已经胜过天下愚昧无知的人一筹,到底哪里龌龊?”

  晚些时候,面前久违地出现了一碗又黑又稠的汤药。

  隔着老远都能闻到药香里面的血腥味。

  可是,我竟然,对着它,咽了一口口水。

  药里的血,是……方刈的吧。

  我看了一眼碗,又看了一眼方刈。

  “怎么了?”他问。

  “这碗药好稠啊。”我吸吸鼻子,“而且味道好奇怪。”

  “你太久没吃药了。新年过后,马上开春,万物骚动,如果不提前压住,‘龙’会把你折磨得很难受。”方刈从碟子里拿起一枚话梅糖,解开了塑料包装才又放回去,“味道是有些大,忍一忍。”

  虽然不想他担心,可他的血对我如此有诱惑力,这个事实我真的说不出口。

  捧起瓷碗一饮而尽,浑身舒畅。

  方刈递给我话梅糖,朝我微微笑着,在灯光下,好像一幅淡墨色的梅花立轴。

  “有没有感觉舒服点儿?”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脸,好像在等待着什么。

  “嗯,很舒服。”

  “你的气不太好,幸好冬季万物蛰伏,无甚大碍。这药若是现炖,放不过一天。我制了些蜜丸,你从立春前一天开始,每天吃一粒,千万别忘了。”

  “咦,可是我平时都吃着补品啊……对了,林夕遥他……我花了他好多钱买补品……”

  “寻常补品和我怎么一样?”方刈笑着摸摸我的头发,“小怜知道照顾自己的身体,果然和我猜的一样聪明。至于林夕遥,我自会处理,不必担心。”

  这么夸张?

  “你们做的什么交易啊。该不会是……”

  “嘘——”方刈竖起手指,示意我别再问下去了,“天机不可泄露。”

  一个二个都不愿意说啊,罢了,既然他让我放心,我就相信他。

  在酒店里度过了愉快的两天,大年初二这天早上,方刈离开了。

  我捧着他留给我的药盒,惘然。

  林夕遥以为那是方刈送我的礼物,询问之下得知原来是药,鼻子轻轻哼了一声。

  他不说什么,我也懒得解释,林夕遥问我是要睡个回笼觉还是直接回家。

  “回家吧。”我把药盒的盖子紧了紧,放进一个纸袋里。

  “不要多闻一会儿他的味道吗?”林夕遥隐隐坏笑。

  我翻白眼,“你变态啊?!”

  “只是征求你的意见。”他毫无愧色。

  “没事别玩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小游戏,净增加些奇怪的知识。”

  我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,方刈仍旧把那块玉佩留给了我,他说平日里用不着,既然说了送我,就是我的。

  家主的身份象征……吗?

  可我最不喜欢的,正是这种大家族。

  不喜欢他们流淌在血液里的优越感,不喜欢他们以普通人为蝼蚁尽情践踏,不喜欢他们为了利益不择手段、伤害本应毫无瓜葛之人。

  但这又是必然的。

  他们付出了无数的人力和精力,花了千百年的时间把文明进程推进到这一步,无论今时今日的路是对是错,世界是他们历尽千难万险塑造的,凭什么让普通人舒舒服服地坐享其成?

  生而为人,大家都应该平等。

  可生而为人,本来就不可能平等。

  城市尚且分得三六九等,就算哲学家们如何奔走呐喊,人真的能够平等吗?

  不可能的。

  不管是动物与动物,人与动物,还是人与人,在有限资源的地球上,永远不可能平等。

  所有人都平等,也许才是最大的不平等,甚至是恶。如果不划分开族群,每个人都生活在平等的层级,阶层之间毫无隔阂,交流无阻,那么低层级的人——或者生而愚昧、生而有不足的人,会活得多么糟糕、多么危险?

  所以,即使我感性上很讨厌,理性上却讨厌不起来,只是觉得悲悯。

  他们没有错,他们也没有错,一切都按照着天地定下的规矩,好好地进行着游戏。

  我和林夕遥路过酒店大堂时,见到了正在替酒店做新年宣传的钟琪。似乎是一场活动刚刚结束,她踩着高跟鞋,双目无光,妆容精致的脸上,疲态尽显。

  她在经纪人的提醒下,立刻打起精神堆上笑容,小跑两步来跟林夕遥打招呼:“林总,新年快乐!生意兴隆……”

  林夕遥点点头,挽住我的手如常往外走着,完全没有为她停下来的意思。

  我从发现钟琪的那刻之后就移开了目光,不想与她打照面,毕竟她以前亲眼见过我和方刈一起。

  在这瞬间,我居然不敢面对自己在她眼中的形象,真是可笑的自尊。

  其实我也不清楚这是否完全是自尊心在作怪,因为我不敢去看、不敢去想,这么努力的她,亲眼看见我挽住一个又一个富家公子的手,会是什么表情。

  回家以后,林夕遥的公司虽然还没完全开工,但他本人已经忙碌起来。我因为身体不适经常留在家中,立春已过,虽然按着方刈的吩咐每天吃药,可内心的躁动愈发明显,一旦被烦思所扰,胸闷和喘不上气的感觉便接踵而来,甚至还会恶心干呕。

  因为这件事,林夕遥已经不止一次问我是否需要让私人医生送些试纸过来,直到我扬言要和他打一架才罢休。

  这个人到底在误会什么啊。

  不过这应当是非常正常的怀疑吧,只是我很清楚,因为“龙”的缘故,自己根本没有那样的能力。

  这种事自然不能告诉林夕遥,我推脱说自己身体不好,每逢春季就会犯病,他不再多问,让医生和厨师按我的口味重新排了菜谱,每天都是我喜欢的菜。

  可我胃口极差,每顿只吃得下一小碗饭和一点点菜,但凡多吃,立马就会吐。幸好林夕遥很忙,他回家时我通常都吃过饭了,没在他面前吐过。我可不想无端给他添麻烦,哪怕是找借口解释都不愿意,因为知道他肯定会担心。

  今天正月十五,林夕遥从外面回来时,给我带了一盏灯笼。

  仿传统宫灯模样的灯笼,提在手里很轻盈,里面的走马灯由电池驱动,上画梅兰竹菊,虽然有点俗,胜在色调淡雅,也算市面上的精品了。

  “长这么大还没去过灯会,想去看看。”他对我说。

  这虽然是座国际化大都市,人们却出乎意料地在乎传统节日,这几日城市好几处都有灯会。

  我也想透透气,便答应了和他同往,吃过晚饭后,林夕遥让我换衣服准备出门,我在衣帽间打开他给我的纸盒,里面竟是一套绫罗制成的传统服装。

  林夕遥怎么会买这种衣服,该不会又是替方刈约的我吧?可如果是他,为什么要提前把灯笼给我,何况那根本不是方刈的审美。

  所以……只有到了才知道了。

  我换了衣服,随便梳了头发,从衣帽间出来时,我立刻意识到了是林夕遥自己约的我,满怀的期待在那一瞬间失落,因为他身上那套衣服,显然与我的是情侣款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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