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中秋灯市 二_凝香知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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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中秋灯市 二

  和林夕遥逛灯市那晚穿的衣服,乃是姑苏罗绮所制,领沿和袖口处密密绣了折枝四季花卉,有米粒般大小的珍珠宝石缀在苏绣百花之间作为花蕊;裙摆一圈飞舞的彩蝶,形态各异,绣线里据说搓进了孔雀翎,光下蝶翼翻飞时,熠熠生辉;领口配套有錾刻蝶恋花纹样的金玉衣扣,裙带上坠了金铃铛,华美精致,是我穿在身上都不自觉要小心翼翼的衣服。

  而今日和方刈所穿这套,不过是普通的人造面料,更普通的水彩印花,小片来自机器的刺绣甚至有些疏密不均,至于版型做工更无甚值得夸耀——若不是我身型瘦削,方刈长得高大,恐怕这衣服穿到身上,就像粗粗壮壮的大树墩。

  但我却好开心啊,他提着一套印了白龙的裙子对我说与我相配;他在花摊前仔细修剪了花枝、把它们认真地戴在我的头上;他牵起我的手,牵着我走在七色的灯市华光里——我忽然在想,也许、如果、假设,我们生在许多许多年前,我们是再普通不过的青年男女,也许,就是这个样子的吧?

  根本没问过我的意见,方刈已经买了一杯小吊梨汤塞进我手里,透明的塑料杯子里,浅白色的浓稠汤汁、细碎软糯的银耳、晶莹的雪梨块、橘红色的枸杞——它们是如此的讨人欢喜,让我想起了一个词,“玉露琼浆”。

  绝不是因为这一杯灯市小摊里贩售的小吊梨汤多么高级。它是方刈随手买给我的、心念一动间想让我尝一尝的,街头巷尾最红火的秋季饮料啊!

  我快乐得把手中的杯子高高举起,方刈自然而然地靠过来,低头含住吸管吸了一口。

  他咀嚼几下吸进嘴里的银耳和雪梨,“嗯,好喝,还是以前的味道。”

  “你以前喝过这个?”

  “喝过啊。对了,我没告诉过你吧,我的大学,就是在这座城市读的。”

  “你读的哪所大学啊?”

  “最老的那所。不过只读了两年,就到国外去了。”他说着又扳过我手中的塑料杯子喝了一口,“有一年冬天,我趁下雪时偷偷跑到宫墙底下,搬了一个小火炉,温着酒,一边喝酒一边看雪,看了一晚上。”

  “这么浪漫呀!”

  “浪漫?一个人有什么浪漫的。”他的笑容里有些无奈,“是因为追不上喜欢的女孩,没心情参加纨绔公子们的深夜聚会,才跑到那种绝不可能被人猜到的地方。幸好那时通讯科技不发达,还真就没人找得到我。”

  “方刈还有追不上的女孩子呢。”

  “我怎么不能有追不上的女孩子?”

  “你这么优秀,出身又好,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不愿意接受你嘛。”

  “我怎么可能让她知道我的出身,更不可能让她了解真正的我,因为我会提防,我不想因为感情而伤害到自己。喜欢她就不愿意虚词假意,可是又不能表露真实,于是就只能躲在宫墙底下的雪里,把一瓶又一瓶的酒温热,喝掉。睡一个白天,宿醉酒醒,也就把她忘了。”

  “能轻易忘了,就不是爱。”我说。

  “也许吧,总之第二天也没忘得掉。可又能怎么样呢?只能告诉自己,已经忘掉了。只要把遗忘记得足够清晰,那——就是真的遗忘了。”

  我张了张嘴,犹豫。

  只要把遗忘记得足够清晰,那——就是真的遗忘了。

  我终于鼓起勇气,对他说:“我刚才想,如果能和你一起在宫墙下喝酒就好了。”

  他又笑了,“就凭你的酒量?”

  “不是为了喝酒,就是……”我垂下眸子,望着前人随步而动的衣摆,“有时候我会想,如果我是男人就好了。比如可以在你失恋的时候和你在宫墙下喝酒,而你不会误会我想乘虚而入,我也不担心你会误会我想乘虚而入,因为我只是单纯的想与知己促膝人世悲欢,坐看风花雪月。”

  “小怜一个女孩儿,怎么像位古君子,尽喜欢这些男人间的事?”

  “因为觉得很浪漫啊。相知、相惜、相敬,却不必如男女一般甜蜜苟且,这样的情谊,不是更加高出哺乳动物的原始需求吗?”我说毕停下脚步,把方刈拉到一旁,与他面对面站着。

  我伸出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唇,又点了点他的,朝他莞尔一笑,“就像这样。就很浪漫了。”

  “你这种话若对普通男人说,那人必然觉得你不爱他了,要跟你大吵一场。”

  “嘻嘻,可你是方刈啊。”我搂住他的手臂,开心地晃了晃,鬓边垂着的菊花丝瓣,又沾到了我的耳尖,“我知道你懂我,所以才对你说呀。”

  我们聊天侃地,直到路过一个卖书法扇面的摊位时,方刈又停了下来,说要送我一样中秋礼物。

  他向摊主买了一柄空白的紫竹洒金折扇,借了笔墨,略加思索,在纸上缓缓落笔。

  路过的游人见了方刈的打扮,又看他写扇面,以为他是这家店的书画师,纷纷上前询问,哪怕最后得知他只是客人,也有不少人向老板买了字,老板很是高兴,问方刈要不要再写一面扇子,算他送我们的。

  方刈婉辞,他将扇子送到我手上时,还提醒我先不要把扇子折起。

  七寸的扇子上,是蝇头小楷写就的一首《浪淘沙》。

  “把酒祝香红,佳处同风。此情飘洒上帘栊。残夜好花相引梦,惜我幽重。空涧乱山中,乘兴匆匆。清流花月步蟾宫。挥手但将名利谢,共事千鐘。”

  我把他的词一字一句读出来,读到最后,忍不住噗嗤笑了,“挥手但将名利谢,共事千鐘?”

  老板是个中年大叔,也凑过来看方刈写的字,读完此词,忍不住一拍他的肩膀,道:“小伙子,年纪轻轻,文采斐然啊。”

  方刈谦逊:“随心一写,拾前人牙慧而已,不敢称文采。”

  我拿着他送的扇子,不管怎么想都觉得有哪里不太对,也没听进去后面他都与老板聊了些什么。

  “小怜?我们走吧。”

  “不行!”

  我恰巧与方刈同时开口,倒把他吓了一跳,问我怎么了。

  “你怎么能给我送扇子,扇子的谐音可是不好,不能送扇子。”我望向摊主,“老板,你刚刚是不是说,再送我们一柄扇子?”

  摊主不知我意欲何为,还是点了点头,“对,你们要再写一把吗?”

  “我收的是你的词,所以也回赠你一首词,”我对方刈说,“我不会写字,请老板来帮我写,这样我们互相送的,就不是扇子了。”

  方刈抿嘴一笑,“好。”

  摊主展开一把玉竹扇,在毛毡上放平,“那小姑娘,你要写些什么?”

  我可没方刈那般灿烂文才,略略沉吟,打算填一首小令《忆江南》,既然方刈用扇子写词,那就以此起兴好了。

  “我作完了,老板下笔吧,《忆江南》。”

  老板已经蘸匀了墨,“开始吧,小姑娘。”

  “金泥扇,同赋,彩笺词。”

  “宛转,沉龙,香,欲,烬。”

  待老板写完,我又继续念:“臂,移,红枕,两心知。”

  老板听呆了,“啊?什么两心知?”

  我逐字说明,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,老板好像有些害羞了。有方刈珠玉在前,他是万万没想到我作为他的女朋友,一个小姑娘家,填出来的词这么俗艳吧?

  “好了,下面是最后一句了吗?”

  “对,最后一句。怨,郎,早莺,时。”

  方刈听到这一句,终于忍俊不禁,“小怜你……你真的是。”

  老板还是很敬业的,他把我的词工工整整地写好,将扇子递给了我,“小姑娘,你看看对不对?”

  我心想这扇子怎么也是他白送的,必须夸一夸:“对着呢,老板你的行书写得真好,有米芾的韵味。谢谢你。”

  老板连忙摆手,“我这半吊子水平,哪能和大书法家相比,你的男友写得可比我好多了。小姑娘不必跟我客气,我是个卖字的,能遇着你们这样风雅的年轻人,就是心里高兴。”

  方刈望了眼那柄玉竹扇,眉眼都是清清净净的笑意,“谢谢老板的扇子。萍水相逢,叨扰甚久,我们先继续逛了,祝老板生意兴隆。”

  玉竹扇被我拿在手中一直扇着,墨汁早已干了,离开摊位后,方刈立刻从我手中抢了那把玉竹扇,学着我一字一句地念:“金泥扇,同赋彩笺词。宛转沉龙香欲烬。臂移红枕两心知。怨郎早莺时。”

  他念完,手腕一转,已合了折扇,一双星目盈盈向我,“怨郎早莺时?早莺之时,你怨我什么啊?”

  如气球炸裂,暧昧的空气在他低沉而诱惑的声音里倏然铺散。我真恨自己学艺不佳,只能填出这么些花间艳句,让方刈这种惯爱风流的纨绔公子逮住机会玩命调戏我。

  “哼!”我的耳根都红透了,蟹爪菊花瓣碰在耳廓上,凉凉的,“怨你、怨你、怨你晚上跟我抢被子!”

  他哈哈一笑,把扇子别在束约的腰带之间,扇骨末端缀着的秋香色长流苏随着他的步风飞扬,而他紧紧地牵着我穿行于喧闹的灯市。

  我一手抓住他送我的扇子和长长的裙摆,提着裙子跟在他身后,抬头望见一排排橘黄绯红的花灯,胸口就此涌进了宏大而光辉的快乐——

  把酒祝香红,佳处同风。

  清流花月步蟾宫,挥手但将名利谢,共事千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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